2024年8月,国家能源局12398能源监管热线件(含往期结转)。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:
电力行业排在首位,数量为1028件、占投诉举报总数的96.89%,大多分布在在供电服务、电力安全、市场准入等方面。
新能源和可再次生产的能源行业排在第二位,数量为33件、占投诉举报总数的3.11%,大多分布在在并网发电方面。
供电企业999件、占投诉举报总数的94.16%,其中国家电网公司746件、占投诉举报总数的70.31%,南方电网公司131件、占投诉举报总数的12.35%,内蒙古电力公司96件、占投诉举报总数的9.05%,另外的地方电力企业21件、占投诉举报总数的1.98%,增量配电网企业5件、占投诉举报总数的0.47%;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企业59件、占投诉举报总数的5.56%;发电企业2件,占投诉举报总数的0.19%;电力交易机构1件、占投诉举报总数的0.09%。
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按照接收投诉举报数量排序,四川、安徽、河南、河北、广东排在全国前5位。按百万人均投诉举报数量排序,西藏、吉林、四川、天津、黑龙江排在全国前5位。(2024年8月全国接收投诉举报地区分布情况见附件1)
1.电能质量上的问题。受供电设施损毁或用电负荷激增,导致经常停电和低电压问题较多。
2.停电抢修问题。部分地区受高温、暴雨影响,供电设备故障抢修时间比较久,引发群众投诉。
3.用电报装问题。部分供电企业在收到群众充电桩、三相电、电采暖等用电报装申请后,未按规定时限完成装表接电。
4.新能源和可再次生产的能源行业有关问题。部分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因当地台区容量不足导致并网困难。
2024年8月,依照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规定,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对属于监管职责范围的1013件投诉举报进行了受理,占接收数量的95.48%;其他不予受理的,已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转办。
2024年8月,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办结投诉举报756件(含往期结转),同比下降29.35%、环比增长10.85%,累计办结率98.25%。其中:投诉711件,同比下降21.87%、环比增长18.30%;举报45件,同比下降71.88%、环比下降44.44%。
从被投诉举报对象看,供电企业719件、占投诉举报总数的95.11%,其中国家电网公司564件、占比74.60%,南方电网公司98件、占比12.96%,内蒙古电力公司16件、占比2.12%,另外的地方电力企业40件、占比5.29%,增量配电企业1件、占比0.13%;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企业36件、占比4.77%;发电企业1件、占比0.13%。
针对群众反映的投诉举报,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做处理。一是督促供电企业加大电力设施建设、维护等资源投入,采取比较有效措施解决停电、低电压等电能质量上的问题,逐步提升供电可靠性;二是要求供电企业加强停电抢修管理,加大线路巡视频次,及时消除隐患缺陷,增加抢修资源投入,提升设备管控和停电抢修能力,切实提高供电可靠性;三是通过行政处罚、监管约谈、责令整改等方式,纠正有关企业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,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;四是通过解释说明、澄清事实,消除群众误解。(2024年8月12398热线典型投诉举报事项具体处理情况见附件2)
经调查,反映事项部分属实。被投诉对象负部分责任。投诉人处2024年6月5日至8月5日期间共发生6次停电,其中恶劣天气导致停电1次、设备故障停电5次。已督促供电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解决经常性停电问题。目前,供电企业已对经常性停电线路进行消缺,提高线路抵御恶劣天气能力。经回访,投诉人表示满意。
运城市河津市群众反映,其家屋顶安装光伏发电,已取得备案许可证,但河津市供电局拖延并网发电。希望督促解决此问题。
经调查,反映事项属实,被投诉对象负全部责任。2024年5月30日,投诉人电话咨询光伏项目所在线路台区的可开放容量,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开放容量为0,暂无法并网接入,同时告知光伏项目主体报装需提供能源局出具的建设意见函。已约谈运城公司,并督促其严格执行国家能源局关于分布式光伏并网的相关文件。目前,供电公司已完成配电网接入能力提升,并于8月19日答复投诉人接入系统方案,在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装表接电及并网。经回访,投诉人表示满意。
大同市天镇县群众反映,供电公司因电表内电线接错,导致反向供电,并未立即处理。希望督促解决此问题。
经调查,反映事项属实,被投诉对象负全部责任。经核实,投诉人用电性质变化后供电企业未分开计量,且在装表时存在接线错误,导致投诉人退补差价电费。目前供电企业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,并于2024年6月6日为投诉人新增计量点,实行分表计量。已督促供电企业严格按照《供电营业规则》执行相关电价政策,加强人员业务培训,规范装表接电流程,全面排查用户个人信息档案,并将向用户解释说明。经回访,投诉人表示满意。
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群众反映,其所在地不明原因经常停电。希望完全解决此问题。
经调查,反映事项属实。被投诉对象负部分责任。投诉人所在地半年内共发生7次停电。其中外力破坏导致停电6次、计划停电1次。已督促供电企业加强设施巡视巡查,增加投入,解决经常性停电问题。目前,供电企业已加强该线路的巡视频次,并对线路做改造。经回访,投诉人表示满意。
经调查,反映事项部分属实。供电企业负部分责任。7月10日投诉人所在地由于电压过高导致设备损坏。供电企业于7月13日到达现场进行全方位检查,经检查发现该变压器确实存在电压过高的情况,现已通过降档方式调整至正常电压。已督促供电企业加强巡视,全面清除安全风险隐患,并向投诉人解释说明。经回访,投诉人表示满意。
六安市舒城县群众反映,其居住地低电压问题已持续3年左右。希望督促解决此问题。
经调查,反映事项部分属实,被投诉对象负部分责任。投诉人居住地属于台区末端,负荷高峰期存在低电压的情况。前期供电企业已开展项目规划、可研、设计工作,计划于2024年底开工建设,届时投诉人反映问题可得到彻底解决。已督促供电企业严格工程管理,加快施工进度,做好低电压台区台账梳理,针对性、差异化制定改造计划,逐步提升供电质量,并将详细情况向投诉人解释说明。经回访,投诉人表示满意。
景德镇市珠山区群众反映,供电公司在进行1户1表改造时,未经同意将小区(24户)业主的电表均安装在其房屋外墙上,导致其外墙受损,投诉人要求将电表箱迁移至其他位置,供电公司以无合适位置为由不予处理。希望调查处理此问题。
经调查,反映事项部分属实,被投诉对象负部分责任。投诉人所述电表箱是在2015年改造时与社区协调选址并安装好,电表箱安装墙面属于投诉人所有,安装前投诉人及家属对电表箱安装的地方未提出异议。现场测量电表箱离地面距离为1.6米,符合有关标准要求。经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评估,房屋老化与电表箱无直接关系。由于投诉人对房屋另有他用,在发现墙体存在问题后,向供电企业提出要求迁表,引发投诉。已督促供电企业增强主动服务意识,积极了解辖区内群众的用电需求,及时解决用电问题,提升群众用电获得感和满意度,并将详细情况向投诉人解释说明。目前,供电企业经过多方协调,已开展表箱迁移工作。经回访,投诉人表示满意。
平顶山市示范区群众反映,1月其向供电公司申请验收送电,但供电公司因不明原因拖延送电。希望督促解决此问题。
经调查,反映事项属实,被投诉对象负全部责任。投诉人充电站用电项目内部工程于2024年4月19日完工具备验收条件后,供电企业因内部流程衔接不到位,导致供电企业负责投资的业扩配套工程工期延误,致使投诉人项目较长时间未能接电。已要求供电企业整改,优化业扩配套工程实施流程,确保不影响用户报装接电进度。目前,该项目已于6月3日完成接电。经回访,投诉人表示满意。
咸宁市通山县群众反映,其家属于预付费模式,每逢欠费便停电,联系95598申请改为后付费模式,供电公司网格员告知无法变更。希望督促解决此问题。
经调查,反映事项属实,被投诉对象负全部责任。投诉人家因夏季空调用电增加后电费预缴不足引起欠费停电,故申请改为后付费模式,通山县供电公司未积极做出响应投诉人诉求变更。已督促供电企业增强主动服务意识,积极解决群众遇到的用电问题。目前,供电企业已积极对接投诉人,按流程做好后付费模式办理。经回访,投诉人表示满意。
武汉市新洲区群众反映,其居住小区用电高峰便会停电问题已持续5年左右。希望完全解决此问题。
经调查,反映事项属实,被投诉对象负全部责任。投诉人所在地2023年7月至2024年7月共停电10次,其中供电企业产权设备故障导致停电8次,用户产权设备故障导致停电2次。已督促供电企业强化主动服务意识,加强供电设施主动运维,提升用电可靠性,提升用户用电满意度,并将详细情况向投诉人解释说明。目前,供电企业已完成投诉人所在台区的供电设施改造工作。经回访,投诉人表示满意。
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巴东县群众反映,6月供电公司未经其同意在其家房屋上空架设高压线,线路钉在其家房屋柱子上面,认为存在安全风险隐患。希望调查处理此问题。
经调查,反映事项属实,被投诉对象负全部责任。投诉人所在地为居民自建房屋,建设时缺乏电力配套设施规划,导致电力线路通道受限,入户线大部分由电缆固定在房屋外墙或顶楼跨越方式接入。供电企业2024年4月通过实施运维项目,对原有裸导线、细线径低压线进行整改,但电缆接入固定方式仍存在安全风险隐患。已督促供电企业全方面开展隐患排查工作,保障供电设施安全性和用户用电可靠性,提高服务满意度,并将详细情况向投诉人解释说明。目前,供电企业通过协调,已新建1条低压线路替代原有电缆接入方式,消除安全隐患。经回访,投诉人表示满意。
黄冈市团风县群众反映,其居住小区经常性停电已持续1个多月。希望完全解决此问题。
经调查,反映事项属实,被投诉对象负全部责任。投诉人所在地近2个月内共停电5次,其中供电企业产权设备故障停电3次,用户产权设备故障停电2次。已督促供电企业做好经常停电专项治理工作,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治,提升主动服务意识,提高供电可靠性,提升用户用电满意度,并将详细情况向投诉人解释说明。目前,供电企业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考核,对投诉人所在台区完成负荷改接,并计划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盘22线路综合整治工作。经回访,投诉人表示满意。
郴州市宜章县群众反映,其居住地近两三年来经常发生停电。希望完全解决此问题。
经调查,反映事项属实,被投诉对象负全部责任。投诉人小区的配电设施由开发商施工建设,在2024年5月30日进行了移交,由供电企业直接管理。2024年1月至6月,该小区共停电12次,其中供电线次,小区内部设备故障停电3次,造成经常停电主要为今年恶劣天气所导致,特别是6月受雷暴雨恶劣天气影响。已督促供电企业持续做好线路日常运维,加快线路升级改造施工进度。目前,供电企业已加大运维频次,并快速推进线路改造。经回访,投诉人表示满意。
长沙市开福区群众反映,其在益阳的居住地经常性停电已存在2个多月。希望督促解决此问题。
经调查,反映事项属实,被投诉对象负全部责任。投诉人供电台区为10千伏白华II线桐梓岭龙家祠堂公用变,最近1年时间内(2023年6月27日至2024年6月26日)发生停电事件8次,其中恶劣天气导致停电3次、设备故障停电5次。已督促供电企业加强设备运维检修,及时消除危急缺陷,强化网格服务人员服务督导,加强设备运维。经回访,投诉人表示满意。
郴州市临武县群众反映,其居住地不明原因经常性停电,已持续多年。希望督促解决此问题。
经调查,反映事项属实,被投诉对象负全部责任。投诉人由10千伏麦瓦线供电,其所在区域属于雷电天气易发区,2024年以来该线次,均为故障停电。已督促供电企业严格依规定要求开展抢修复电工作,做好巡视检修工作,加强线路运行维护,发现隐患及时排除,提高供电可靠性。目前,供电企业更换防雷设备,制定线路巡视和维护计划,定时进行巡视、检修和维护,建立网格化(区域化)服务机制等整治措施。经回访,投诉人表示满意。
贺州市八步区群众反映,所在地商铺在变压器末端导致低电压。希望督促解决此问题。
经核实,反映问题属实,被投诉对象负全部责任。投诉人商铺用电地址位于贺州市八步区湖广市场,由迎宾路5#变压器供电。供电公司工作人员于7月12日对投诉人入户线路电压做测量,测量结果为189V,导致电压偏低的原因为低压线路接入的三相负荷不平衡。已督促供电企业做好巡视检修工作,加强线路运行维护。目前,供电企业对该低压线路实施了负荷转代,转代后测量入户线V,符合有关要求。经回访,投诉人表示满意。
海口市秀英区群众反映,其居住地经常性停电已持续6年。希望督促解决此问题。
经调查,反映事项属实。被投诉对象负全部责任。2023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2日期间共发生停电7次,其中故障停电6次,主网影响1次。已督促供电企业加强线路维护,立即处理隐患缺陷。目前,供电企业已对经常性停电线路进行消缺,提高线路可靠性。经回访,投诉人表示满意。
重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群众反映,每逢恶劣天气(打雷或下雨)便经常性停电。希望督促解决此问题。
经调查,反映事项部分属实,被投诉对象负全部责任。投诉人所在台区2024年1月至6月期间共停电6次,其中计划停电3次,设备故障停电2次,用户产权设备故障停电1次。已督促供电企业强化配电网运维管理,加强计划停电管控,及时消除缺陷和隐患,加强停电告知和宣传,提升用户用电满意度,并将详细情况向投诉人解释说明。目前,供电企业已对相关责任部门进行考核,并制定整治措施。经回访,投诉人表示满意。
达州市通川区群众反映,通川区国家电网未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四川省能源局文件中分布式光伏备案无需取得电力消纳意见的要求,仍按照变压器负荷的80%出消纳意见。希望完全解决此问题。
经调查,反映事项属实,被投诉对象负全部责任。投诉人在当地梓桐电力服务站咨询时,因梓桐电力服务站管辖的乡、村部分电网设备还未进行升级改造,当地电力服务站答复投诉人按变压器负荷80%出具并网接入容量,不符合国家能源局发布的《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导则》规定。已督促供电公司规范分布式并网接入容量答复和办理。目前,供电公司答复投诉人并网容量需根据具体的安装地点、对应线路、台区的实际申报和运载情况及相关规定计算。经回访,投诉人表示满意。
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群众反映,其居住村庄不明原因经常性停电问题已持续两三年。希望完全解决此问题。
经调查,反映事项属实,被投诉对象负部分责任。该地由10千伏新拔线#公变供电。该线次根本原因是雷雨天气、地灾频发,导致供电企业设备故障。已督促供电企业提升高海拔地区电网抵御极端恶劣天气的能力,加强线路测温、测负荷工作,做好供电可靠性工作。目前,供电企业已加强该线路的巡视频次,并合理制定过载线路供电方案。经回访,投诉人表示满意。
手机站二维码